推进共建"一带一路"教育行动
时间:2018-10-23 作者:党委行政办公室 点击:
教育部近日印发了《推进共建"一带一路"教育行动》。该文件作为《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的配套文件,作为国家《推动共建"一带一路"愿景与行动》在教育领域的落实方案,将为教育领域推进"一带一路"建设提供支撑。
推动共建"一带一路"教育行动,已列入2016年推进"一带一路"建设工作部署和"十三五规划纲要"中我国要实施的100个重大项目。印发《教育行动》的首要考虑是明确教育定位,围绕"一带一路"重点共建的"五通"(政策沟通、设施联通、贸易畅通、资金融通、民心相通),提供两方面支撑:一是促进民心相通,二是为其他"四通"提供人才支撑。力争做到经贸走到哪里,教育的民心工程就延伸到哪里,教育的人才培养就覆盖到哪里;力争推动教育发展和经贸合作并驾齐驱,成为车之两轮、鸟之两翼;力争发挥教育"软力量"四两拨千斤的作用,实现"一带一路"建设推进事半功倍。
《教育行动》设计了"四方面内容",作为引领性举措,共建丝路合作机制。一是加强"丝绸之路"人文交流高层磋商。将开展沿线国家双边多边人文交流高层磋商,商定"一带一路"教育合作交流总体布局,协调推动沿线各国建立教育双边多边合作机制、教育质量保障协作机制和跨境教育市场监管协作机制。二是充分发挥国际合作平台作用。将发挥现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作用,增加教育合作的新内涵。将借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力量,推动沿线各国围绕实现世界教育发展目标形成协作机制。将支持在共同区域、有合作基础、具备相同专业背景的学校组建联盟,不断延展教育务实合作平台。三是实施"丝绸之路"教育援助计划。将发挥教育援助在"一带一路"教育共同行动中的重要作用,逐步加大教育援助力度,重点投资于人、援助于人、惠及于人。将发挥教育援助在"南南合作"中的重要作用,加大对沿线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力度。将加强中国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援外基地建设,为沿线国家培养培训教师、学者和各类技能人才。四是开展"丝路金驼金帆"表彰工作。将对在"一带一路"教育合作交流和区域教育共同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、产生重要影响的国际人士、团队和组织给予表彰。